CNW蓄电池6-GFM-33 12V33AH消防应急电源
CNW蓄电池6-GFM-33 12V33AH消防应急电源
1、CNW蓄电池断开直流系统蓄电池充电开关。
2、CNW蓄电池拆除蓄电池充电开关接线,并用绝缘胶带做好标记。
3、CNW蓄电池将放电试验仪器与CNW蓄电池6-GFM-33 12V33AH消防应急电源蓄电池出充电关连接。
4、CNW蓄电池合上蓄电池充电开关,调节放电试验仪器将电流控制在10A以内
5、CNW蓄电池每隔半小时记录电流、每块电池的电压及温度。
6、CNW蓄电池当电池电压降到10、5V时停止放电试验。
7、CNW蓄电池试验过程中随时检查电池,若温度或电压出现明显变化将其隔离后再进行试验。
8、CNW蓄电池当故障蓄电池达到整组蓄电池的20%时,更换整组蓄电池。
9、CNW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50℃,如温度降不下来,则应减小充电电流或暂时停止充电,待电解液温度下降后,再继续充电。
10、CNW蓄电池充电结束后,静置一小时,把排气栓旋上拧紧,然后将蓄电池表面的余酸和粉尘脏物擦冲(洗)干净,冲洗电瓶表面时,水千万不能进入蓄电池内。
11、CNW蓄电池蓄电池使用时应杜绝过放电,放电后应尽快补CNW蓄电池6-GFM-33 12V33AH消防应急电源充电,电池还避免强充、强放和充电不足等现象,否则将缩短其他寿命。
12、应经常对连接导线、极栓、保护罩、排气栓等部件进行检查,如发现温升异常,连接松动,部件损坏或丢失,封口开裂渗酸等现象,应及时修理或更换后,方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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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来看,索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索通新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动能”)拟与公司锂电负极事业部核心人员、管理人员共同投资设立持股平台索通聚才壹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聚才壹号”);拟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锂电负CNW蓄电池6-GFM-33 12V33AH消防应急电源极业务相关的公司核心人员共同投资设立索通聚才贰号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聚才贰号”)。